譬如,现在不少人对房屋产权只有七十年而忧心忡忡:七十年后怎么办?是否七十年后房屋将被没收,自己将失去房屋的居住权支配权?这种担心看似不无道理,但他们却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七十年后自己还能“住”在这个世界吗?有些人说:我不在了,还有儿子,儿子不在了,还有孙子,还有曾孙,子子孙孙无穷尽也,真为他们对子孙后代的关爱而感动,为他们的远见卓识而敬佩!
但我对此却又有些不以为然,我认为,“一代管一代”,人只要管好自己这代人就已很不错了,能力强的人最多也就庇荫到了下一代,有些人不仅给儿子,而且给孙子也买好了住房,如果政策法律和经济许可,他们恨不得趁自己健在的时候把第四代第五代的一切统统都安排好,不知他们是否知道史有“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之说?
其实,我觉得有七十年的住房产权也可以了(况且有关权威部门已经澄清和解释了关于七十年后关于产权的一些疑虑),至少自己和下一代对房屋的产权无庸置疑,对很多第三代来讲也不会成问题。七十年,是一个短暂又漫长的时期,到那时我们这代人都不在了,下一代也已剩寥寥。以这些年来的建筑质量,我们的房屋能“活”过七十年吗?即使七十年后它们仍还“长寿”“活”着,也早已“垂垂老矣”。七十年后,我们的第三代第四代都是老人了,如果他们一辈子都没能创造自己的财富,仍然依赖祖宗的庇荫栖身于这“老迈”衰败破旧的老屋,那真是他们和我们这代人的悲哀,这样没出息的后代不想他不管他也罢!
七十年中,世界必然会发生许多我们今天无法预料的改变,谁能预想到七十年后中国和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就像五十年前,我们不能早早地预想到今天那样?
既然如此,我们为何还要为七十年后的房屋产权焦虑得寝食不安?还有什么必要喋喋不休地为这个毫无意义的“伪命题”争论、苦恼?
想穿了,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没有真正永久的“产权”。因为我们所有人都是地球的租客,暂时借住在这个地方生活,只不过“租期”长短不同而已。我们现在一切都是“暂时拥有”,将来某一天都统统要归还给它真正的“主人”,我们将来要去的那个世界也不需要尘世的一切。有时我想,如果政策和经济许可,我倒宁愿住一辈子的“租赁房”、“公租房”,那样的话就不需要为那本名义上的“产权证”淘光一辈子的辛苦钱,不必为买房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如果不买房,我们肯定活得比现在轻松潇洒,遗憾的是自己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类似的问题还有墓地产权,它比房屋产权还要短一些,只有三五十年(据说将可能和房屋的产权一样,增加到七十年)。我想它有三五十年也差不多了。人死如灯灭,留块墓地立块墓碑,不过是让后代有个念想。将来某一天我们陆续躺进了那一小块水泥板下后,起初每年清明节儿女大多会来看望你,以后看望的次数或许会逐渐减少,直至他们自己老得走不动了;孙辈有孝心的或许会来探望,有的则从来不来;至于三代以后,那就不必指望了,那块墓地和墓碑会被逐渐遗忘最后会被作为“无主墓”而遗弃,除非你生前身世显赫风光无限,足以庇荫子孙后代让他们荣耀引以为豪。既然如此,还要去纠结那“产权”的长短干什么呢?并非自己唱高调,我才没有心思去为身后的归宿费神,生命结束了,一切灰飞烟灭,化作一缕青烟,让它随风飘去吧。
我们脚下这块土地真是太累了,不但要承担起几十亿活人的衣食住行,还为他们及他们无数的先人提供身后的安息地。地球不会扩大,如果每个逝者的墓地都世世代代永远保留下去,总有一天就会使活着的人没有立身之地,如果我们真心爱我们的子子孙孙,还是给他们多留点可以赖以生存的土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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